索引号: 00249100X/2018-1913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9-04
发布单位: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网上听证情况
时间:2018-09-04 10:20      来源:“中国杭州 - 杭州西湖高级中学官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17年10月10日起,《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进行网上听证,公示期为7天。期间,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及微信、微博等对《办法》进行了转载和报道,10月12日,“杭州发布”及时发布了居住证积分制度“权威解读”,让社会各界和广大流动人口更好了解政策,做好网络舆情引导。

截至公示结束,共收到网上反馈意见291条。总体上大部分群众对此新政表示欢迎和支持,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尤其是对前期已有一定宣传效应的“积分落户”普遍非常期待。例如网友张某说:“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为大杭州发展更迈进了一步,给实实在在为杭州作出贡献的外来人口一份希望和依靠,希望政府早日健全此项政策的实施。”;欧某说:“积分管理,让低于本科学历的人有机会能留在热爱的杭州,继续为城市出一份力!”;周某说:“希望尽快开始实施积分制度,好让在杭居住的外地人能稳定方便地生活。”部分网友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群众期待和网友反应强烈的多处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加大了学历的覆盖面。由原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获得积分覆盖到高中(中职)学历;二是适当降低自购产权房的积分分值。对于有自购产权房的,积分管理政策要求其实际入住,以免投资客出现炒房现象,同时由原来的40分改为30分;三是积极鼓励科技创新,积分不设上限。对于科技创新中的自主发明创新,被授予发明专利由原来的20分/项,最高60分,改为30分/项,不设上限,各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的积分也按级别和奖项作了调整,提高了分值,并不设上限。

对于部门网友反馈意见经综合考虑后暂不作修改。一是学历、学位中,对985、211院校或一般院校的 “一本、二本、三本”学历以及自考、成教、函授、电大等获得的学历难易有别,最好要分层次加分。经与教育部门联系,高校中的重点院校较难区分,也会动态调整,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故不作修改。二是对购房和租住一定年限的出租房实行“租购同分”表示不公平,购房分值应高于租房,较租房更“稳定”,对已购买商业用途的住宅也希望有积分。根据我市相关政策,商业用途的住宅不能作为“合法稳定住所”的具体情形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建议与居住证申领具体条件保持一致;根据公安户籍“非住宅不能立户”的规定,如果能获得积分,也不允许申请人在商业用途的房产上落户,易引发社会矛盾,故不作修改。三是对逆行、跨越隔离栏、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好也要进行适当扣分。经与交警、发改部门联系确认,一次性扣除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已纳入个人征信,对于一般程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四是对退伍军人及服过兵役的希望考虑加分。经与民政、人社等部门联系,部队退伍军人享有退伍或转业后的具体安置政策待遇,故不作修改。五是部分流动人口认为我市居住证申领条件偏高,尤其是家庭单人就业的情况下,其随迁子女就无法申领到居住证,流动人口希望适当放宽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建议在《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实施后,市政府在制定实施细则时,统筹对现有政策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