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52/2018-2404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5-23
发布单位: 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监察
关于印发2018年中小微企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05-23 10:46      来源:“中国杭州 - 杭州西湖高级中学官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工企业函〔2018〕14号),结合我省中小微企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中小微企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5日

 

 2018年中小微企业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契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强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加强工作体系和工作基础建设,积极营造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中小微企业在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进法律政策贯彻落实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制订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方案,下发宣贯通知,明确宣贯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市县政府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展法律宣贯。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梳理现有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各项扶持优惠政策落地。同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基层和企业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诉求,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研究代拟起草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3、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继续开展全省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以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主要内容,以企业需求为基本导向,进一步优化活动形式和组织方式,做实需求摸底梳理工作,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受欢迎程度。 

    4、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加强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运行监测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运行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现象,为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和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支撑。研究制定小微企业运行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定期发布运行发展指数。 

    5、加快筹备设立基金。按照政策性导向和市场运作原则,加快筹备发起设立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基金撬动民间投资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我省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性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促进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提质发展。

    6、启动《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工作。根据省人大立法计划,联合省人大财经委、省法制办等开展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等相关工作。

    (二)着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质转型发展

    1、实施小微企业提质行动,高质量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从培育、扶持、指导和服务等方面入手,提高“小升规”企业的质量和档次,推动小微企业提质增效、转型提升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培育对象选择与动态调整机制、报表监测制度和精准服务机制,构建“小升规”工作长效机制。全年新增“小升规”企业2500家,评选200家“创业之星”和1000家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2、实施小巨人培育行动,推动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号),实施小巨人行动和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一批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全省新增“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12000家,评审确定“隐形冠军”20家、“隐形冠军”培育企业240家,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100家。 

    3、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提升两化融合水平。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信息经济国家示范区和“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参与“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行动和企业上云。鼓励电信运营商和信息化服务机构(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信息化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支撑及上云服务等。

    4、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围绕产业链的纵向融通发展、创新链的平台融通发展、数据能力的资源融通发展、产业集群的块状融通发展和工业互联网的网状融通发展等五个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和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探索融通发展新模式,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促进大中小企业全面融通发展。

    5、组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精心策划举办由工信部主办的“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比赛暨2018年“浙江好项目•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同时认真筛选组织省内优质企业(项目)参加“创客中国”大赛总决赛。 

    (三)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发展

    1、加大小微企业园区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加快规范提升和规划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园区,把小微企业园区打造成我省小微企业集聚发展、规范发展、安全发展和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提升发展的主平台主阵地。2018年全省力争新增小微企业园200家,新建(改扩建)标准厂房1000万平方米以上,整合提升一批小微企业集聚片区,推动一批企业入园区集聚提升发展。

    2、召开全省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现场推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高标准高要求筹备召开全省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市县小微企业园区建设运营的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全省小微企业园区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  

    3、研究制定小微企业园区政策意见和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摸底的基础上,代拟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文件。分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小微企业园区登记备案、分类管理、企业准入、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等系列配套制度。完善全省小微企业园区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全省小微企业园区分布和运营地图。

    4、开展小微企业示范园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基地)管理和评价办法》,培育评定一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择优推荐一批省级示范园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四)着力保障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供给 

    1、实施“凤凰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股改上市。谋划拟定一批省级股改重点企业,建立企业股改上市中介服务评价机制,开展股改业务培训,全面推进企业股改工作,力争新增股改企业600家。  

    2、深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代拟制订出台促进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指导意见。完善省级政策性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深化省担保集团、地方担保机构、合作银行的“442”风险共担机制。 

    3、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监管。抓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组织实施,深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分类监管、监管评分制度,深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开展年度合规性审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4、推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深入推动产融合作试点工作,做好桐乡、义乌国家产融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在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基础上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发挥银行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完善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继续开展以信用评级为抓手的“小升规”企业融资服务,重点抓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5、加强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发挥银行、证券交易所、股权交易中心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教育培训,广泛引入银行、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资租赁、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提供直接和间接融资服务,拓宽小微企业资金供给渠道。 

    (五)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 

    1、推动中小企业全球精准合作。研究制订全球精准合作三年行动计划,发布全球精准合作重点领域及清单。充分利用工信部等国家层面的“中国中小企业中心”、“APEC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平台”等合作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实现国际化发展。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重大项目、金融资本及人才的对接。组织实施好我省企业赴德国智能制造、工业4.0培训项目。 

    2、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省贸促会、商务厅形成部门合力,统一规划,统一行动。以“一带一路”为统领,加强与沿线国家驻华使领馆、商会、侨团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当地浙江商会、浙商侨领的作用,争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官方经济机构、社会组织建立长期友好地合作机制,为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建立合作平台。

    3、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中外合作区建设。继续推进中德(嘉兴)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工作,形成示范效应,积极争取增设立中德(慈溪)中小企业合作区等中外合作区,着力培养国际合作特色明显、国际竞争力强的高质量产业集聚区。

    4、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会。组织省内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及特色,设计好参展主题,丰富参展内容,提高企业参加积极性,提升参展实效。  

    (六)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省、市、县(市、区)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队伍建设。更好发挥省、市、产业集群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资源集聚和服务功能,重点推进平台网络保障小微企业服务券的系统支撑,以及服务节点向小微企业园区延伸。 

    2、实施“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广泛发动和发挥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和服务资源的作用,提升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信息库,调整确定一批省级创业辅导中心和创业辅导师,为中小企业开展诊断和管理咨询,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管理创新。  

    3、培育评价一批示范平台和机构。贯彻落实工信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培育认定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选一批省级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落实好技术类示范平台进口免税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实施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工程。着重围绕新型创业、提质转型、动能转换、现代经济体系等,分类分层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继续举办成长型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和“创新之星”、“专精特新”企业负责人短期专题培训班,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优化治理结构,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支持配合工信部开展银河培训、领军人才等培训活动。 

    5、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日系列活动。围绕法律宣传、政策解读、提质转型、咨询诊断、管理提升、融资对接服务等内容,继续组织举办全省中小微企业服务日系列活动。   

    (七)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基础建设 

    1、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进一步发挥好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牵头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微企业工作。筹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学习传达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马凯副总理讲话精神。总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7年工作,围绕国家和省政府中小企业工作部署安排,整理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合力推进中小企业工作。 

    2、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式,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专精特新发展、服务体系和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等,积极推广小微企业服务券模式,有效推动中小微企业提质创新发展。 

    3、加强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开展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4、夯实小微企业培育监测库建设。用信息化手段继续推进建立在乡镇(街道)基础上的省、市、县(市、区)三级小微企业培育库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培育监测系统的功能,强化对入库企业的培育服务,提高入库企业的数据报送质量。

    5、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继续与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利用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全省中小企业服务日等时机,大力宣传全省各地各部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及“专精特新”、“创业之星”、“隐形冠军”等典型优秀企业案例,营造良好发展氛围。